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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包装QS标志6月1日起使用新版
时间: 2011-05-06 12:46:00 来源:

食品包装QS标志6月1日起使用新版


        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的公告,6月1日起,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要使用新标志,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在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。新标志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行加印(贴)。企业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时,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,但不得变形、变色。